1,贪大求全。很大考生在复习的时候都贪大求全,觉得我要参加这个考试要把所有的知识都掌握。其实不是,考试只考几个核心的点,所以我们只要把三分之一可能要考的东西把握就行。
2,我们复习的时候容易犯的毛病是钻牛角尖,拿着那个法条死活想法条比较奇奇怪怪的事情。你一定要知道,我们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可是我们的发条是死的,是极其有限的,我们极其有限的法条不可能解决所有的丰富多彩生活中各个方方面面。所以,你千万不要拿你生活中的精彩缤纷的生活来套用我们的法条,你会发现法条很痛苦,解决不了。这样就会钻牛角尖,一钻牛角尖想了半天那个问题,结果司法考试肯定不会考到那个奇怪的问题,因为司法考试没有规定,基本上不会考。
3,有的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容易忽视一些生活的常识。所以,我们主张大家在复习的时候千万不要太严肃,我们复习的时候一直主张大家要快乐、轻松地去学习,千万不要以为我现在准备司法考试,我学的是法律,头上顶着国徽,搞得那么严肃。没有必要,我们主张把法律和生活中常识连接起来,因为很多法律也是直接面对很多基本常识的。
主持人:谢谢郑老师,其实,在谈调整心理状态这一方面也为大家介绍了很多应试的技巧,包括应该在每个阶段拿出多少时间来复习,这些比较细节性的东西都给大家谈到了,这也是考生比较关注的问题。
另外,在我们访谈进行的同时,有很多网友也提出了问题,包括请老师谈一下怎样规划复习、复习当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这在我们刚才的谈话中都涉及到了。如果这些网友觉得这些问题还没有详细地回答,我们建议大家再回过头来看一下我们刚才的访谈实录。
下面我们再回答几个网友的问题。
网友:今年《物权法》是不是会列入考试大纲?在这方面是不是要拿出一点时间来准备一下?
郑其斌:《物权法》可能各位学法律的人现在已经非常了解它的过程,它经历了多次的波折,也经过了多次的斗争。我们可能已经关注到前一段时间仍然有人提出了很多不同的意见,但是现在基本上在国家领导人那个层面对《物权法》草案比较认同,我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些领导们也表示2007年3月份,这次全国人大应该可以通过《物权法》的草案,《物权法》的草案已经比较成熟了,可以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们进行审议,如果顺利的话,当然这个顺利的可能性就比较高了,我们2007年3月份就有可能通过物权法。如果通过了《物权法》,基本上或者是我在这里大胆地妄加揣测一下应该是可以通过的,2007年司法考试最大的问题就是《物权法》的问题,《物权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完整规定我们物权的法律,内容也比较多。所以,各位考生现在就应该掌握一些物权的基本知识,3月份物权法一旦公布我们就要花比较多的时间复习它。当然各位考生也不要害怕,物权法的法条仍然是我们现在物权理论的反映,并不是2006年司法考试就不考物权法我们没有物权法并不代表着我们不考,我们还是考了物权法的理论。现在有了法条对考生来讲应该是一个利好消息,因为有法条依据了,不再搞那些捉摸不定的理论的东西,这是对物权法应该具有的正确态度。
网友:准备司法考试到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