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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关于领取200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www.xuedao.net作者:1 时间:2008-1-15 16:40:52 文章来源:司法网

   为了做好昆明市200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和领取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的工作安排及要求,结合昆明考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和领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及需带证件

  在昆明考区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经申领资格和审核批准的人员为领证人员,领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领证的时间和地点

  集中领证时间为:2007年3月9日;地点在昆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昆明市桃源街32号二楼)

  三、费用缴纳和登记备案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正、副两本,工本费为35元,领证时须缴纳工本费。领证分为两步进行:第一步为领取正本、备案登记表和缴纳工本费;第二步为登记备案和领取副本(时间为2007年3月12日至15日)。

  四、要求

  1、领证人员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到领证地点办理领证和备案登记手续。

  2、领证时应认真核对姓名、证号和身份证号,以防出现差错。

  3、持证人员在未进行变更登记备案前,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到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五、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领证联系电话及人:   5152332     李兰芳

  登记联系电话及人:   5152332     杨丽华

  昆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0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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